近期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了中國首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征求意見稿),此標準于2016年立項,經行業調查,起草,相關專家、行業協會征求意見后,歷時4年,終于在近期發布了征求意見稿,可見制定此標準的難度之大以及標準組老師的嚴謹和專業。這同時契合了國務院此前發布的《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四個最嚴”要求中的“用最嚴謹的標準,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油墨在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中應用廣泛,食品包裝印刷主要是為了給最終消費者提供信息,其中一些信息是法律要求的,如凈含量、供應商信息、成分信息、過敏原的和營養成分信息等;此外,油墨印刷在食品包裝的外觀和廣告中起著重要的作用。油墨安全影響著食品的安全。
食品包裝材料
根據粘合劑征求意見稿,結合編制說明為大家做以下解讀。
1.范圍
標準正文部分規定本標準適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其他印刷品,如書報、信箋等所使用的油墨不屬于本標準的管理范圍,不需要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2.術語與定義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印刷在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上,直接接觸食品或間接接觸食品但其成分可能轉移到食品中的。
標準制定前期的行業調研顯示,油墨印刷中多配套使用光油,以增強印刷層的相關性能。配套光油的成分及印刷工藝與油墨相似,其遷移風險與油墨基本相同,且行業中多將此類光油與油墨共同管理。因此本定義中還明確了“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還包括與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
3.產品分類
標準制定前期的行業調研顯示,有相當一部分食品接觸材料表面印刷的油墨層會直接接觸食品。考慮到直接接觸食品的油墨遷移風險較大,因此本標準根據油墨是否與食品直接接觸,將油墨分為兩類“直接接觸食品用油墨”及“間接接觸食品用油墨”,并分別對其范圍進行解釋。
4.基本要求
本部分規定了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需要符合的基本要求。作為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一種,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應首先符合GB 4806.1的規定。油墨產品的生產及印刷環節均存在不同的安全風險,需要通過過程控制保證最終產品的安全性,同時要針對不同的生產階段清晰劃分各企業的職責。為了控制油墨的生產過程,最大限度的保證油墨產品的安全性,標準規定“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生產企業應通過原料選擇、生產過程控制、產品信息傳遞等方式控制油墨產品的安全風險。”為了控制印刷環節的安全性,標準要求“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印刷企業應通過包裝設計、印刷過程控制等方式控制印刷有油墨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安全風險,在達到預期印刷效果的情況下應盡可能減少油墨的使用量,保證印刷有油墨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中物質遷移到食品中的量不危害人體健康,不會造成食品成分、結構或色香味等性質的改變。” 此外,油墨的生產及印刷過程還應符合GB 31603的規定。
5.技術要求
5.1原料要求
標準按直接接觸食品用油墨和間接接觸食品用油墨分別對基礎原料和添加劑規定了物質使用清單。